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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肉安心 食安有保障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食安問題一直以來都是楊文科縣長非常重視的施政方向,食安無假期也是衛生局同仁戰戰兢兢,念茲在茲心繫之重要業務,故於228連假結束後隨即展開「畜肉安心計畫」及「加強查驗市售豬、牛肉產製品計畫」,有鑑於110年元旦開放含瘦肉精之豬肉及其可食部位進口,民眾對於萊克多巴胺的健康疑慮始終無法釋懷,為使新竹縣民對於食用豬肉及其可食部位能安心,109年12月底前,衛生局即已完成縣內4000多家食品業者豬肉產地標示輔導作業,110年起,衛生局也展開豬肉及其可食部位標示查核及抽驗作業,計畫於縣內除查核一般食品業者外,另預計針對傳統市場、夜市、商圈等不同場域啟動大型掃街式稽查作業,新春假期後的第一場大型稽查作業於今日展開,特別會同「新竹縣食品安全廉政工作小組」成員共同查核湖口鄉公有市場及周邊業者,合計稽查93家業者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及牛肉產地標示,全數合格。同時也抽驗蔬果19件、肉品40件,後續檢驗結果報告出爐後,將公告於衛生局網頁食品藥物業務-食品衛生安全抽驗項下,並同步公告於臉書「家家有標章 共下愛健康」粉絲頁,歡迎縣民隨時查閱各項食品抽驗結果。

楊文科縣長再次呼籲食品業者,務必遵守相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特別是豬肉、牛肉產地標示,依據食安法第22條產地標示,違者依同法的第47條裁以3~300萬之罰鍰,若標示不實則依同法處以4~400萬之罰鍰,請業者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另外,衛生局局長也提醒業者,所有的進貨單據須保存5年備查,依據食安法第9條的1項:食品業者應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違者依食安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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