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促進兒童健康,健康署於今(115)年將推動「精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方案」之包裹式補助服務,將服務時程由原本7次增加為9次,
包含完成兒童健康檢查、衛教指導及資料上傳等,並將視力及眼位、聽力及口腔相關項目整併納入健康檢查之重要提醒注意事項。
二、為配合前開方案補助服務方式之調整,屆時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之醫師須同時具備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醫師資格。
三、有關115年「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醫師教育訓練」,健康署已委託臺灣兒科醫學會預訂於115年6月至7月,共辦理5場次教育訓練課程。
請前述未具兒童衛教指導資格醫師,屆時依以下公告資訊報名參訓,並向健康署申請執行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院所及醫師,
以利取得提供「精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方案」之資格。
(一)辦理場次:
1、中區:115年6月6日(星期六)下午及115年7月19日(星期日)下午在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舉行。
2、北區:115年6月7日(星期日)上午及1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在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
3、南區:115年7月26日(星期日)下午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舉行。
(二)臺灣兒科醫學會預計5月上旬公告上開教育訓練相關報名資訊,健康署將另行通知。
四、兒童衛教指導服務資格申請方式請詳見健康署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08&pid=1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