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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於114年12月29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402056號令訂定發布

  • 發布單位:食藥檢驗科

一、旨揭「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訂定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1日衛授食字第1141412388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