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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1日衛授食字第1101406576號函辦理。

二、「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407691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三、發布令、總說明、修正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