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年04月06日高市衛藥字第11133238600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創微" 口內攝影機 (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8123號)」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3月25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02851號公告註銷。
三、旨揭公告註銷醫療器材許可證之資訊已登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或許可證各類月報查詢系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業)供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