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03月21日FDA藥字第1121402628號函辦理。 二、為利民眾瞭解藥師於調劑時,得以同成分、同含量/劑量且同劑型之藥品替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繪製宣導單張三式,並置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690),歡迎各單位宣導使用,並請註明出處。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03月21日FDA藥字第1121402628號函辦理。
二、為利民眾瞭解藥師於調劑時,得以同成分、同含量/劑量且同劑型之藥品替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繪製宣導單張三式,並置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3690),歡迎各單位宣導使用,並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