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精神衛生及心理健康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 總說明
新竹縣精神衛生及心理健康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係為推動精神衛生、自 殺防治之心理健康促進作業所訂定。由於108年6月19日公布施行「自殺防治 法」,依此進行修正。 本次要點修正名稱及部分文字。本要點修正重點如次:
1.因應「自殺防治法」於108年6月19日公布施行,本會任務包含精神衛生、 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業務之推動,爰法規名稱「新竹縣精神衛生及心理健 康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修訂為「新竹縣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會設置要點」 。(修正法規名稱)
2.配合本會名稱修訂,部份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一點)
3.因應現行法規實施及實務推動增修本會任務,以提升委員會之效能及跨單 位協調,建構可行之相關服務,以更具周延性。(修正規定第二點)
4.為維護落實性別帄等政策(修正規定第三點) 5.明確定義任期,點次變更。(增修調整規定第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