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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9月28日起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肝炎篩檢年齡為45歲至79歲終身一次。

  • 發布單位:健康促進科

一、為配合「國家消除C肝政策綱領」2025年治療25萬人、消除C肝之目標,經諮詢專家建議,調整年齡為一般民眾45歲至79歲、原住民為40歲至79歲終身一次成人預防保健服務B、C型病毒肝炎篩檢,以早期發現,早期適當治療。 二、請各醫療院所依下列事項提供旨揭服務,餘請參照「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辦理:

(一)提供服務前,請務必至下列平台查詢民眾資格:

1.國民健康署「醫療院所預防保健服務系統」單一入口網(https://pportal.hpa.gov.tw/Web/Notice.aspx),若有使用問題可電洽(02)2559-1971。

2.國民健康署「成人預防保健B、C型肝炎篩檢查詢系統」(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S_5BIQyz9B1bl0BMGeoK3XvWcKSwyxOK8qDGvB9TOHM/edit) (若衛生所無法使用請以單一入口網為主),若有操作問題請將錯誤畫面截取並敘明原因以電子郵寄至hps.pmo@iisigroup.com,或電洽(02)2522-0696張小姐。

(二)服務提供流程:

1.民眾如同時符合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資格者,應併同提供服務。

2.如僅提供B、C型肝炎篩檢服務(醫令代碼L1001C),限由醫院、診所申報,不提供雙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