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階段自10月2日起開打,提供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再接種1劑PPV23(間隔至少1年)。
第2階段自11月27日開打,提供從未接種過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先接種1劑PCV13;隔1年後再接種1劑PPV23。
第3階段12月25日開打,提供曾接種過PPV23,再接種1劑PCV13 (間隔至少1年)。
64 歲設籍新竹縣且從未接種過PCV13/15者及PPV23 疫苗者,自112 年12月25 日起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至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至疫苗用罄為止。
自113年1月9日起55-64歲原住民可接種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
上開對象應攜帶健保卡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113年5月28日起短期開放50-64歲民眾[1974年(含)以前出生]公費接種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至公布用罄為止
一、接種對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之50-64歲民眾;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證。
二、接種原則:
(一)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者,公費提供1劑PPV23:
提醒如為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包含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及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依ACIP接種建議應先接種1劑PCV13/15,間隔至少8週後再接種1劑PPV23,故針對IPD高風險對象現階段建議優先自費接種PCV13/15再接種PPV23。
(二)曾僅接種13價或15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15)者,與前1劑PCV13/15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公費提供1劑PPV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