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7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0624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說明:
一、旨揭「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1007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