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06月21日新北衛食字第1111137772號函辦理。 二、案係金源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鋇脫普液-120」( 衛署藥輸字第017406號)」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6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804號公告註銷。 三、為確保民眾用藥權益,請業者依公告事項辦理,並需回收驗章者,請配合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回收市售產品並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辦理。 四、機構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06月21日新北衛食字第1111137772號函辦理。
二、案係金源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鋇脫普液-120」( 衛署藥輸字第017406號)」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6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5804號公告註銷。
三、為確保民眾用藥權益,請業者依公告事項辦理,並需回收驗章者,請配合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回收市售產品並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辦理。
四、機構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驗章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