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07月04日新北衛食字第1111225628號函辦理。 二、案係毅有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適維肝膠囊 200 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232號)等4張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6月23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6353號公告註銷。 三、為確保民眾用藥權益,請依公告事項辦理,並需回收驗章者,請配合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回收市售產品並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辦理。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07月04日新北衛食字第1111225628號函辦理。
二、案係毅有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適維肝膠囊 200 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232號)等4張藥品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1年6月23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406353號公告註銷。
三、為確保民眾用藥權益,請依公告事項辦理,並需回收驗章者,請配合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回收市售產品並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