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113年3月4日公告停止適用「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掛號費屬行政管理費用,惟為維護民眾就醫權益,並促進資訊公開透明,以利民眾選擇,各醫療機構仍應將所訂之掛號費收費額於機構明顯處張貼與標示,以周知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