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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化粧品防曬劑成分使用限制表」、「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及「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0日分別以衛授食字第1131602014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131602015號公告訂定發布、第1131602017號公告廢止及第1131602018號令廢止,並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5月30日衛授食字第1131602022號函辦理。

二、旨揭「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修正草案、「化粧品防曬劑成分使用限制表」訂定草案、「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及「化粧品中抗菌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廢止,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6306號至第1121606309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三、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