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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法規政策說明會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度「精進食品接觸物件及再製塑膠粒管理規範」委託辦理計畫內容辦理。

二、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及包裝之製造加工業者皆為食品業者,應符合相關法規規定,其中涵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其修正草案、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與產品標示等規範,為維護民眾之食品衛生安全,本次說明會除相關法規說明,亦將著重於複合材質產品之標示管理與案例分享,並鼓勵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自願性實施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以提升產業衛生安全自主管理。

三、本次辦理3場次說明會,各場次日期及地點如下,詳如附件簡章:

(一)113年05月13日 (一)下午13:00-16:35,高雄市有機體商務中心大教室。

(二)113年06月20日 (四)下午13:00-16:35,臺中市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

(三)113年07月08日 (一)下午13:00-16:35,臺北市IEAT會議中心。

四、前揭說明會均採線上報名,敬請於報名期限前(課程前3個工作天),至本會官網(https://www.tfif.org.tw/)點選上方「活動公告」,選取「【食品容器具】113年度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法規政策說明會」,填寫報名資訊及報名場次。本次活動名額有限,請儘把握會,提早報名,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