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2月5日衛授食字第1130701595號函辦理。
二、案係邵博士顧問有限公司持有之「"笑易達"維持器(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21285號)」及「"笑易達" 藍光牙齒美白燈(未滅菌)(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22651號)」等2張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113年2月5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600754號公告廢止。
三、另有關說明二廢止許可證資訊已登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或許可證各類月報查詢系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藥物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業)供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