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2月19日衛授食字第1131601095號處分書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2月19日FDA器字第1131601221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捷媞絲”Q開關釹雅各電射(衛部醫器輸字第033142號)」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113年2月19日衛授食字第1131601095號處分書廢止;「"媞聖" 液體藥物給藥器 (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18781號)」、「"宜視脈" 液晶靜脈定位器 (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18961號)」等2張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113年2月19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601220號公告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