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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且名稱修正為「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一、「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0944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衛生福利部令、藥品嚴重不良反應通報辦法、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