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28日衛授食字第1131600321號函辦理。
二、旨揭「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廢止預告、「特定用途化粧品申請專案核准輸入辦法」廢止預告、「輸入特定用途化粧品供個人自用免申請查驗登記之限量」廢止預告及「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廢止預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自行下載。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閻小姐
(四)電話:(02)2787-7563
(五)傳真:(02)2653-2006
(六)電子郵件:yc0515@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