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以衛授食字第1091608847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自行下載。
二、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者,請於本修正草案刊登前揭網站之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285
(四)傳真:02-26532006
(五)電子郵件:sherrycty@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