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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00664號公告訂定發布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主旨:「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600664號公告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草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6803號公告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二、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