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3月6日衛授食字第1120001648號處分書辦理。
二、案係鎂德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112年3月6日衛授食字第1120001648號處分書廢止,臚列如下:
(一)「“邁適頓”康倍婷注射系統」(衛部醫器輸字第025404號)。
(二)「 “慕樂”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7381號)。
(三)「慕樂"保護墊(未滅菌)」(衛署醫器輸壹字第003296號)。
(四)「“慕樂”肢體護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登字第020831號)。
(五)「“慕樂”軀幹裝具 (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登字第020924號)。
(六)「"慕樂"軀幹護具(未滅菌)」(衛部醫器陸輸壹登字第001330號)。
(七)「"慕樂"肢體護具(未滅菌)」(衛署醫器陸輸壹字第001331號)。
(八)「"慕樂" 皮膚壓力保護墊 (未滅菌)」(衛署醫器陸輸壹字第001340號)。
(九)「“可立耳”手術用深度測量器械(未滅菌)」(衛部醫器輸壹字第020756號)。
三、另有關說明二廢止許可證資訊已登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或許可證各類月報查詢系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藥物許可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業)供下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