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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並廢止「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藥害救濟申請辦法」及「藥害救濟給付標準」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6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21404153號函辦理。

二、「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6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4130號令訂定發布。

三、「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藥害救濟申請辦法」及「藥害救濟給付標準」,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6月15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404164號令廢止。

四、相關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