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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茂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輸入醫療器材製造業者符合品質管理系統準則之製造許可及其相關醫療器材許可證管理事項乙案,復如說明段,請查照。

  •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科

一、復茂信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1月13日M1121113001號書函。

二、經查茂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歐美德”血液透析器(衛部醫器輸字第031366號)」醫療器材許可證,其製造許可(許可編號:QSD15553)有效期限至115年11月12日,嗣後如有展延必要,請依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檢查及製造許可核發辦法規定,於期滿6個月前至12個月間申請檢查。

三、請於文到3日內至本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上檢閱系統資料是否與本案變更內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