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0月2日起,分階段開打。 第一階段(112年10月2日起)對象: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65歲以上長者 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孕婦 19-64歲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 第二階段(112年11月1日起)對象: 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112年10月2日起,分階段開打。
第一階段(112年10月2日起)對象:
第二階段(112年11月1日起)對象: